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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建设内容(查评验收要点) |
分值 |
查评验收方法 |
1 制度建设(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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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工作机构 |
1-1-1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2分; 1-1-2形成语言文字工作管理网络,各部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3分。 |
5分 |
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 召开师生座谈会 访谈上级管理部门 |
1-2 长效机制 |
1-2-1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1分; 1-2-2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2分; 1-2-3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有检查记录,3分; 1-2-4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1分; 1-2-5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有专职或兼职书法教师,2分; 1-2-6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分。 |
10分 |
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 召开师生座谈会 访谈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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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校园环境 |
1-3-1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2分(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 1-3-2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1分; 1-3-3学校网站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专栏, 1分; 1-3-4校内公文、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2分(不规范处每一字扣0.2分,扣完该项即止)。 |
6分 |
实地查看校园环境 查看相关档案、音像及网页等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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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经费保障 |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4分。 |
4分 |
查看相关资料 访谈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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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建设内容(查评验收要点) |
分值 |
查评验收方法 |
2 能力建设(30分) |
2-1 规范意识 |
2-1-1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 2分(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 2-1-2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 2分(优秀2分,良好1.5分,合格1分); 2-1-3学生有较强的中华优秀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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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调查问卷 师生座谈 |
2-2 教师能力 |
2-2-1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注重培训效果,2分; 2-2-2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3分; 2-2-3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5分(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2分)。 |
10分 |
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 抽查教师教案、作业批改、书写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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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学生能力 |
2-3-1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2分; 2-3-2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3分; 2-3-3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汉语拼音,5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2-3-4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书写规范,5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
15分 |
调查问卷 召开学生座谈会 抽查学生作业作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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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育教学(25分) |
3-1 教学活动 |
3-1-1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2分; 3-1-2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5分(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 3-1-3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3分(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 3-1-4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2分; 3-1-5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查。3分(优秀3分,良好2分,合格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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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
随机听课 查阅口语考查的相关资料 抽查语文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建设内容(查评验收要点) |
分值 |
查评验收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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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文化传承 |
3-2-1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3分; 3-2-2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3分(每学年不少于2次,3分;1次,2分); 3-2-3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2分; 3-2-4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2分。 |
10分 |
查阅档案和相关资料 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展示(查验) 师生座谈会 |
4 宣传普及(10分) |
4-1 法制宣传 |
4-1-1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 2分; 4-1-2教职工熟悉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1分; 4-1-3五年级及以上学段的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1分。 |
4分 |
查阅档案、音像及网页等资料 调查问卷 师生座谈会 |
4-2 推广普及 |
4-2-1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有创新精神,有特色,4分(优秀4分,良好3分,合格2分); 4-2-2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各种活动,为家长和社区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2分。 |
6分 |
查阅档案或音像资料 师生座谈会 家长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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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学发展(10分) |
5-1 科学研究 |
5-1-1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成果,2分; 5-1-2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1分; 5-1-3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2分。 |
5分 |
查阅档案资料 师生座谈会 |
5-2 创新实践 |
5-2-1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3分; 5-2-3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2分。 |
5分 |
查阅音像或文本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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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79分为合格(达标),80分—89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3语文教师全部达标,3分,语文教师80%达标,2分;70%达标,1分;60%达标,计0.5分。非语文教师全部达标,2分; 80%达标,1.5分;70%达标,1分; 60%达标,0.5分;语文教师、非语文教师其中有一类达标率低于60%,该项不得分。 |